林允名誉侵权案被告道歉:为了蹭热度博眼球而散步的

作者: 时间:2020-12-29 06:19:51 阅读:

侵权者道歉信  道歉信

近日,林允名誉侵权案被告徐某某通过账号娱叭姐发布手写致歉信,称造谣内容是为了蹭热度、博眼球而散步的,为对林允的侮辱、诽谤进行致歉。

此前林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,被告徐某某因发布侮辱、诽谤费霞的博文,被判令构成对费霞名誉权的侵犯,须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持续十五日向费霞公开致歉,并赔偿费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5000元整。

林允名誉侵权案被告道歉:为了蹭热度博眼球而散步的